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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关于推进新乡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 工作办法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8-02-05浏览次数:

市级—关于推进新乡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 工作办法

  关于推进新乡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

  工作办法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转发<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7〕305号)和《新乡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新教〔2017〕173号)文件精神,为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进研学旅行,切实做好研学旅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内容。

  一、教育部门工作

  1.建立研学旅行信息发布平台,强化宣传管理。新乡市教育电视台负责建立我市研学旅行信息发布平台。平台包括:研学基地发布、研学服务单位发布、研学课程发布、研学旅行统计、测评、研学档案等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包括学校工作计划,研学旅行工作方案,研学旅行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总结材料,教师优秀文稿,学生优秀文稿,研学旅行目的地人文资料等。各学校要通过平台发布的研学基地、课程、服务单位开展研学活动,同时及时将研学旅行工作总结、研究报告、心得体会、图片资料汇总、评选、上传至新乡市研学旅行信息发布平台。2018年3月底前各学校完成教师、学生、家长的平台信息注册工作(访问地址:www.xxyxlx.com)。

  2. 规范研学旅行课程,明确研学旅行基地。新乡市研学旅行课程编委会负责全市研学旅行课程的研发工作,研学旅行课程确定后将在我市研学旅行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各中小学校应按照研学旅行课程的要求,认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从而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的发生。

  2018年3月底前,评估确定新乡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新乡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申请必须上报新乡市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团队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基地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审查考核后统一挂牌,审核结果将在我市研学旅行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各学校要在公示的基地中选择开展研学旅行活动,2018年3月底前各学校可以以研学旅行试点校的形式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同意后可以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3.拟定活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组织各学校成立研学旅行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拟定研学旅行活动计划。所属教育局行政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批程序。

  二、旅游服务部门工作

  1.配合新乡市教育局,做好对A级景区、博物馆、农庄等申报新乡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定工作。

  2.依照相关规定,配合新乡市教育局对旅行社组织研学旅行的资质进行认定工作。

  3.按照有关标准细则,配合新乡市教育局对认定成为研学旅行基地、服务单位的A级景区、博物馆、农庄、旅行社进行督导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由新乡市教育局撤销先前认定。

  4.配合新乡市教育局督导认定成为研学旅行服务单位的A级景区、博物馆、农庄、旅行社健全基础设施、坚持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服务保障等工作。

  5.完成新乡市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校工作

  1.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学校要把研学旅行活动纳入本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期按照课时、师资、课表计划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一次,每次小学2至3天、初中3至4天、高中4至5天,学生自愿参加。研学旅行时间要避开旅游高峰期。

  2.申报时限和程序。学校要在研学旅行活动开展10个工作日前报所属教育局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前须准备以下材料:《新乡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一份(见附件2)。所属教育局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3.具体要求

  经过审核批准的研学旅行活动,学校及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的规模。若确需变更活动时间的,应提前3天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需变更活动地点和内容以及扩大活动规模的,应重新申请报批;若取消活动的,应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告知审批部门。

  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工作,严把研学旅行过程中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关,做到防患未然、万无一失。要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要落实校园责任保险,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必须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完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人身安全保险制度;要有针对性的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各学校研学旅行要坚持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整年级、整班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要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研学旅行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及注意事项;要与家长签订自愿参加协议,并把活动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告知学生和家长,把安全内容纳入到自愿参加协议和活动全过程。

  联系电话:3519021 2027020

  附件1

    新乡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docx

  附件2

  新乡市 学校研学旅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docx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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